寒冬料峭沐春风
--我市帮扶困难群体再就业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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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宣传咨询会现场。 |
图为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尹凤珠、副局长公鲁滕在现场与求职人员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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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尹凤珠、副局长公鲁滕在现场与求职人员交流。 |
图为宣传咨询会现场。 |
日前,为帮扶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我市在市劳动力市场举办了“市直帮扶困难群体再就业政策宣传咨询会”和“市直帮扶困难群体再就业招聘洽谈会”,提供了近两百个公益性岗位,在这寒冷的冬日为困难群体送上了一丝暖风。此次帮扶以“零就业家庭”和市属企业因企业破产(含依法宣告破产尚未终结)而失业的困难群体为重点对象,基本上能够满足所有符合条件有就业愿望的困难群体再就业。截至目前,已有150余人初步达成意向。
今年以来,我市以“零就业家庭”为重点对象,积极实施了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计划。对“零就业家庭”和困难企业职工情况进行逐人登记,做到了下岗失业时间清、家庭情况清、就业意向清,并建立了帮扶档案,有针对性地实施了再就业援助行动。重点建立完善了八项援助制度,把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提供再就业服务、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等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起岗位开发、再就业服务、托底安置于一体的再就业援助体系,使再就业援助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建立政策咨询援助制度,在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设立再就业政策咨询专门窗口,对特困群体送政策上门;二是建立就业信息援助制度,及时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为每位困难群体提供至少一次免费职业介绍;三是建立职业指导援助制度,免费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指导服务;四是建立技能培训援助制度,以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或其他方式确立一批技能培训项目,使有培训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至少得到一次免费培训机会;五是建立就业岗位援助制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切实做到困难群体不挑不拣48小时内上岗;六是自谋职业援助。就业困难群体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和优先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各种优惠政策。七是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援助。对已经再就业的困难对象社会保险机构及时办理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对实现灵活就业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及时办理代存档案和代交社会保险、党团关系、代理申报办理退休手续等。八是建立结对帮扶援助制度,对困难就业人员实行“一对一”帮扶,包干到人,帮扶到人,帮扶到位。1—11月份共安排6630名困难群体人员实现了再就业,为保持我市稳定的就业形势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