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优惠证》开始年检了
2006-10-10
         
 

    日前,市劳动就业部门开始对《再就业优惠证》年检,年检于11月底结束。

    此次年检主要针对2005年年底前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今年11月底将完成年检复核。未进行年检、复核的,视为自动作废。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再就业优惠证》不再参与年检,自行作废。《再就业优惠证》采用实名制,限持证本人使用。以后每年3月20日前对《再就业优惠证》进行年检,并对年检情况在《再就业优惠证》上进行数面记载。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