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在选择培训项目之前要进行调查研究,并接受劳动部门的指导,选择社会需求量大且符合个人实际情况和特长的专业进行培训。因为各类技能培训的期限不尽相同,所以确定培训形式也是十分重要的。一般来说再就业培训可分为3种:
一是短期培训,培训期限为1-3个月。培训对象主要是失业或下岗时间较长、维持正常生活水平有一定困难,且再就业愿望十分迫切的职工。使他们能够在短期内掌握一定的技能,达到用人单位的要求,尽快实现就业。
二是中期培训,培训期为3个月一1年以内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富余人员和下岗的职工。这部分职工应及时选择实用性较强、社会需求量大,且有一定难度的中期技能培训。如家电维修、电工、司机、机修工等。这样一旦下岗或失业,能够很快再就业。
三是长期培训,培训期限在1年以上,对象为青壮年的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主要是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而参加系统的教育培训。
总之,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一定要从个人的实际情况和就业的需求出发,不要看到当前哪个职业热门就参加那种培训,要从长计议,否则结业后由于同类人才过剩而难于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