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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
宣 传 活 动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加大对新法的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制意识,按照省、市劳动保障部门“两法”宣传的工作部署,12月22日,汶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总工会、建设局、粮食局、房管局、电力局等部门,在县城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两法专题宣传活动。县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冒着寒风,走上街头,向过往群众散发传单20000余张、设立咨询台10余个、在人流集中地段悬挂宣传条幅60余幅,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利武,县政府副县长李臣兴,县政协副主席李瑞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群,在县劳动保障局局长路福运陪同下,来到现场,兴致勃勃地询问政策、查看宣传资料,并与展台人员及前来咨询的群众亲切交谈。
宣传现场,工作人员围绕政府部门、企业、劳动者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耐心地进行解答,并大量散发各种宣传资料。展台前围满了群众,他们有的手持宣传单、翻看宣传手册,有的在咨询台前详细询问各自感兴趣的话题,以丰富自己对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等劳动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宣传活动收到了较好效果。县广播电视台进行了跟踪采访,并做了详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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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集中宣传《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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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劳动保障局宣传咨询台 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视察宣传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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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劳动保障局局长路福运(右一)陪同视察 县就业办主任李群介绍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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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解答群众咨询问题
工作人员散发宣传材料
汶上县劳动就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