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鱼台县劳动就业办公室

 

2008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

 

    为了促进就业援助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良好氛围。根据济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08年公共就业服务品牌创建年”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和安排,我县于2008年1月4日至2月4日期间,开展了以“实现就业,援助就业,我们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现将这次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精心组织,提高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

    在接到市局通知后,我们及时将通知精神向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明确提出了要将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人民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切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并组织召开了各企业主管部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参加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通知精神,制定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计划,对开展好“再就业援助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落实政策,讲究实效,做好再就业援助工作

(一)做好政策宣传。本次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工作目标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向每一位援助对象发放一份就业政策宣传手册,为每一位急需就业的援助对象提供一套针对性援助服务。2008年1月12日,我县在劳务人才市场门口举办了“实现就业、援助就业、我们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再就业援助活动,发放宣传材料700余份。通过集中宣传、跟踪走访,使就业困难人员真正了解到从哪些部门得到何种帮助,如何得到帮助,可享受哪些再就业扶持政策。

    (二)开展送岗位、送温暖活动。在送岗位活动中,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春节期间,我们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为下岗失业人员送慰问金、大米、水果、春联等物品。活动期间,走访慰问困难对象18户,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8人。落实社保补贴3.2万元,岗位补贴3.2万元。通过以上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送到了每一个弱势群体的心中。力争使在公益性岗位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都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解除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

(三)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和特困群体的档案代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积极发挥就业服务机构的窗口作用,为下岗职工提供劳动保障事务委托代理服务。进一步完善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衔接,对于就业困难而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除开展再就业援助外,我们还进行了跟踪调查和重点援助,活动期间,为灵活就业的援助对象提供劳动保障服务53人。积极与有关方面协调,为出中心的下岗职工和中断缴费参保人员提供便利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服务。

     三、改进作风,确保“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良好的作风是“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取得实效的保障。结合再就业援助活动,我们进一步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台帐登记,并对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开发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基地,建立跟踪服务。我们还集中利用近一个星期的时间,由局领导带队,进行了集中督查,掌握工作动态,倾听群众呼声,对群众反映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我们还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切实树立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多办实事,确保了各项援助行动落到实处。

    通过此次活动,我们帮助一部分就业困难对象解决了就业问题,为一部分有自主创业愿望和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为一部分出中心的下岗职工顺利接续了保险等服务,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再就业援助行动的良好氛围,为今后深入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奠定了基础。       

                         

图为:被帮扶特困人员在咨询现场

图为:被帮扶特困人员信息录入计算机

                            二00八年二月二十日

 


本新闻发表于:2008-2-20 17: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