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创建群众满意机关

 

 ----鱼台县劳动就业办公室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一)

 

台县劳动就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鱼台县国家工作人员十个不准》的有关规定

 

1、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2、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高效优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诚实守信,工作扎实,作风正派,讲求实效,办事不拖拉,不推诿,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4、热爱集体,着眼大局,严以律己,宽以带人;同事间互相学习,团结一致,分工协作。

5、严守规章,遵纪守法,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

6、自觉与单位党组保持高度一致,不准对党组决议阳奉阴违,各行其是。

7、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以“优质服务,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禁止接受任何与执行公务有关的财务馈赠,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良风气。

8、设立意见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

     

鱼台县劳动就业办公室

 

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和纠正存在的影响劳动部门形象,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百姓感情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劳动保障队伍,形成齐心协力、团结一心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根据县委、县政府深化“三学三创”活动转变干部作风动员大会的统一部署,鱼台县劳动就业办公室党组决定从今年3月至12月,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主要任务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和生活作风等几个方面入手,做好“六查六解决”,即:一查思想观念新不新,主要解决沿袭老观点、老办法、老经验来解决发展变化中的新情况的问题,脱离实际、求稳有余、闯劲不足的问题;二查学习风气浓不浓,主要解决对中央的重大战略思想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学习理解不够深刻透彻、浅尝辄止的问题;三查工作作风实不实,主要解决责任心不强、干事不实在、遇事不作为、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四查执政能力强不强,主要解决群众观念淡薄、全局意识不够、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五查个人作风正不正,主要解决荣辱观不明、情趣低级、铺张浪费、贪图享受的问题;六查遵规守纪严不严,主要解决廉洁自律意识不强、要求不严、标准不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要坚持把加强学习贯穿整个“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始终,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理论学习中寻找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力争在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要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在生产生活方面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旗帜鲜明地倡导务实之风,提倡少说多做、不事张扬,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表面文章、弄虚作假、华而不实。要围绕“科学、精细、务实”的要求,创新机制,营造氛围,让“假、大、空”等不实之风没有市场,让求真务实之风充分弘扬。使单位上下形成“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良好氛围,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果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把重点放在:

(一)、解决效能低下、懒政怠政的问题上。应该认识到,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是一种腐败,但身在其位不谋其政、拿着人民的俸禄不干事,也是一种腐败。这种懒官和贪官一样,会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严重的损害。干部是“懒”是“勤”,不只是一个效率问题,它直接关系政风民心。加强作风建设,必须既治贪官,又治懒官。各科处室要确立自己的追赶比学目标,把自己的工作放到全市全省比,在比较中学习先进,升华自己,提高水平。今后要继续坚持并大力推进“阳光政策、办事公开”:凡是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在第一时间向群众公开,要公开办事依据、时限、程序和结果。

(二)、解决政策梗阻、吃拿卡要的问题。狠刹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歪风邪气。

(三)、解决不顾大局乱议论,目无组织乱作为,自以为是乱表态的问题。

(四)、解决“生、冷、硬、顶” “庸、散、怕、乱”、“衙门习气”严重,“主仆”关系颠倒,对群众态度蛮横、作风粗暴,与老百姓没有感情,缺乏最起码的尊重的现象上。我们要抓一批反面典型,进行公开处理。

各科室的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的责任,做到从严带队伍、从严管干部、从严抓作风。在“严”字上做文章,在“带”字上下功夫。不仅要甘于吃苦,敢于碰硬,严抓严管,狠抓任务的落实;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好表率作用。

各科室要按照“创新改革、转变职能、加强服务、提高效能”的要求,广泛开展“作风建设改什么”、“我为鱼台发展做什么”大讨论活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效率不高、工作作风拖沓、服务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够的“庸”、“散”、“怕”、“乱”等“机关病”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失职追查制和效能考评制等制度,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报以及乱收乱罚现象。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文件、提高认识阶段(3月至5月)。召开动员会议,搞好思想发动,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目的要求。认真开展学习讨论。要通过开展中心组学习、组织全体党员上党课、听报告、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章》、《公务员法》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学习读本》、《济宁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条规定》等方面内容,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孙守刚同志在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讲话以及孙守刚同志在全市深化“三学三创”活动转变干部作风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作为学习内容,并紧密联系实际,广泛开展改进作风大讨论。

(二)查找问题、边整边改阶段(6月至8月)。不仅要自查剖析,而且要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到服务对象中去,通过座谈、走访、面对面交流和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本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收集到的意见向群众公示,确保把问题找准、摆完,为整改提高奠定基础。坚持边整边改边见成效,决不能图形式、走过场。

(三)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9月至12月)。建章立制是检验和巩固“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的重要措施。要按照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针对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好的制度保证作风建设落到实处。要对作风建设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巩固活动成果,使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成为每一个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四、组织领导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科室对这一教育活动要高度重视,把它纳入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指导,狠抓工作落实。负责同志既要带头接受教育,又要发挥表率作用。

 

(三)

 

鱼台县劳动就业办公室

 

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图片

 

 

 

图为:鱼台县劳动就业办公室业务导向图

图为:鱼台县劳动就业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

图为:鱼台县劳动就业办公室党支部园地

图为:鱼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群众意见箱

 

 


[本新闻重新编辑于: 2008-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