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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失业调控工作方案
为维护我县就业形式的稳定,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通知》(济政〔2006〕2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失业调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鱼台为目标,围绕振兴鱼台第三产业,在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形势下,建立健全平衡劳动力供求矛盾和抑制失业率过快攀升的长效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方面调控政策和措施,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限度之内。确保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结合全县劳动力资源总体供求的矛盾,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力度继续加大,大量失地农民转入城镇寻找就业机会等实际情况,今年,全县失业调控目标是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失业调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是逐步建立我县失业调控体系,坚决遏制就业转失业人员的速度及数量,有效抑制失业率持续攀升,把失业人员数量控制在经济活动人口相对较低的比例之内。
二是尽可能缩短失业周期,降低长期失业者在失业人群中所占比例,帮助失业人员快就业,多就业,促进灵活就业人员的稳定就业。
三是合理调控失业群体出现的时间及就业局势相对平衡稳定。
四是强化就业服务和社会化管理,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性劳动和再就业技能培训,将失业人员组织到再就业准备活动中去,为他们重新就业创造必要条件。
三、政策措施
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关键是扩大就业总量,控制失业源头,强化资源管理,完善领导机制。现阶段,应突出落实好以下几项政策措施:
(一)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扩大就业总量。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贯彻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坚持人本服务,就业优先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通过壮大民营经济,发展第三产业,兴办劳动密集型产业,扶持中小企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综合运用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就业服务补贴等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在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应。积极推进就业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就业服务功能,依托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称心的服务。逐步把所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纳入免费职业介绍范围。
(二)积极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方针政策,加强部门协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做好相关工作,做到多分流,少失业,实现富余职工在新旧单位和新旧岗位间平稳转换。认真做好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的审核,及时与有关部门和企业进行协调,解决好劳动关系处理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加强对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方案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对暂不具备主辅分离条件的企业,引导其挖掘内部潜力,开辟其他渠道,做好本企业富余人员的分流工作。
(三)把握企业关闭破产、改制重组的节奏和力度,做好职工安置工作。高度重视关闭破产和改组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方案进行严格审核,督促关闭破产、改制重组企业妥善安置职工。职工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的,不得进入关闭破产程序。进入关闭破产程序后,指导企业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关闭破产程序终结后,及时为职工提供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等相关服务,做好善后工作。对依法破产及实施兼并、改制、重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帮助企业和职工解决涉及劳动保障的具体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完善失业登记、就业登录制度。失业就业登录制度是劳动力资源管理最基础的一项工作。为了进一步完善、规范就业和企业用工行为,使失业、就业显性化。做好失业登记、就业登录工作。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作用,组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目前没有就业的人员进行失业登记。逐步建立失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实行网络管理,实行领取失业金人员在街道社区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组织用人单位办理录用备案。组织被用人单位录用人员以及从事个体经营、灵活性就业人员等,进行就业登录。
(五)建立完善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失业、低保人员对联动工作机制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取得工作的新局面。
(六)加大失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力度,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和并轨工作的完成,失业人员不断增加,失业保险金的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加大失业保险金的征缴力度,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面,确保失业保险金及时足额发放。加大清欠执法力度,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做到应收尽收。
(七)深入开展技能培训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充分发挥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再就业培训,提高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培训后的再就业率。要积极开展创业培训,为具备创业条件的人员提供项目咨询论证、开业指导、资金信贷、跟踪扶持等服务,重点培养一批自主创业带头人,带动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建立企业内部轮训制度,开展企业全员轮训,相对减少失业人员和富余职工,缓解就业压力。
(八)加强失业统计分析与监测,构建失业预测预警和应急调控机制。加强就业、失业统计体系和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失业统计分析系统,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准确反映失业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变化趋势对就业局势的影响,实时分析监测行业景气指数、企业用工状态、失业人员增幅、长期失业人员比例、领取失业金人数、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特殊就业困难群体等方面的情况,一旦超过预警线,立即启动应急调控方案。
四、组织领导
一是失业调控工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县劳动保障局负有管理、监督和宏观调节的职责。建立就业工作联席机制,加强与财政、民政、统计和工会等部门和组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失业调控工作,保持就业局势和社会的稳定。
二是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失业调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尽快建立起内外协调工作机制。劳动保障部门内部要建立由分管就业工作的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由失业保险、就业管理和服务、劳动工资、技能培训、劳动监察等部门参加的组织机构,并落实责任。建立失业警戒线及相关工作目标、制度,对相关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和检测,向政府提出缓解失业增加岗位的措施和办法,落实政府加强失业调控的政策措施等职能。
三是在做好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工作的同时,兼顾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失业调控具体办法和措施。
二00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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