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市劳动就业办公室职工失业保险科 职 责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具体规定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 (一)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 (二)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金的管理; (三)按照规定核实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 的单证; (四)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 (五)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六)国家规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职责。 地址: 兖州市劳动就业大厦一楼大厅 (建设东路58号,市委对过) 咨询电话:3413037
兖州市劳动就业办公室职工失业保险科 职 责
兖州市劳动就业办公室职工失业保险科
职 责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具体规定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
(一)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
(二)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金的管理;
(三)按照规定核实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
的单证;
(四)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
(五)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六)国家规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职责。
地址: 兖州市劳动就业大厦一楼大厅
(建设东路58号,市委对过) 咨询电话:3413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