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03年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项目指导小组:
为认真做好2003年市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工作,加大力度,进一步推动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工作的开展,现就2003年全市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及省再就业、职教会议精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根据市“三年十五万”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工作计划,进一步推动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工作的开展,积极组织、指导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试点和城乡统筹试点,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二、目标任务
2003年全市计划培训5万人(其中:广陵区0.1万人、维扬区0.2万人、邗江区0.8万人、仪征市0.8万人、江都市1万人、高邮市1万人、宝应县1.1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培训达当地城乡劳动力总数的5%,流动就业人员培训率达50%。
三、工作要点
1、做好职业指导教育,引导农民更新观念。在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
训过程中要对其进行职业指导教育,尤其是新增劳务输出人员的就业前培训。市拟统一编印“农村劳动力职业指导教育培训”教材,宣传法律法规、就业形势等内容,宣传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过程中的先进典型。通过职业指导教育,消除农民对开发就业培训工作的顾虑,开拓农民的思路,调动他们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为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工作奠定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2、加强各部门的联系,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牵头工作,与教育、农业、科委等部门协调配合,依靠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社会各方面力量,鼓励技校、职业中专学校等社会办学力量将培训下移,到乡镇、农村开展培训,利用职业中学、成人学校、乡镇农技站和农科所等各种培训资源和条件,承担为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的任务,共同推动工作的开展。
3、调查摸底,建立台账,掌握劳动力资源状况。各地要对本地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本地富余劳动力的数量、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技能、就业需求等整体情况。针对劳务输出工作力度的加大,各地各乡镇要进一步对可供输出劳动力进行梳理,对年龄、文化、技能水平及输及意向等逐一登记、摸清底数,为今后的培训及劳务输出打下良好的基础。
4、继续搞好农村劳动力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各地要认真组织乡镇,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传统产业,选择特色项目为突破口,建立培训基地,形成传统产业和新生专业相结合的“拳头”优势,增强竞争的实力,拓展就业的空间。力争80%以上的乡镇建立培训基地,建立2个市级培训示范基地,争创省级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加快优化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的调整工作。
5、加大做好劳动预备制培训工作力度。对农村未能升学、准备从事非农产业和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扩大劳动预备制培训领域和覆盖面。各地要做好劳动预备制度的调研工作,研究推动劳动预备制培训工作的思路和对策措施,推动劳动预备制度全面实施。
6、加强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信息网络建设。通过信息导向,培育一个信息畅通、竞争有序的培训市场。劳动保障部门加快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将经过培训的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纳入“扬州就业”信息网站,尽快实现引导农村劳动力按需定培,做好劳务输出工作。
7、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加大师资力量的培训力度,提高就业培训机构教师整体素质,把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作为师资培训的重点。对教师队伍加强管理,建立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
8、进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试点。为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一些技术工种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增强其就业竞争能力。


2003年1月1日


抄报:国家、省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项目指导小组
抄送:市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项目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