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关系社会政治稳定,关系改革事业的成败。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要求,千方百计开辟就业门路,再就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是一个人口大市、农业大市、就业结构性矛盾明显,供大于求的问题十分突出,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参与,共同努力。 《最新就业政策汇编》一书,把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针对就业再就业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实际工作要求,选编了领导同志的讲话,国家和省、市积极促进就业的政策和转发有关部门的文件。本书的出版,对于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大报告论述和全国、全省、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项就业政策落实,开拓工作思路,进一步开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就业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六大和全国、全省、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将行动统一到落实中央和省、市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上来,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积极进取,以奋发有为、高度负责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组群结构大城市而做出积极的贡献。
目 录
在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贾万志………………………………………………………(1) 中共济宁市委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决定 济发〔2003〕5号…………………………………………(12) 济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济宁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济宁市监察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济宁市国家税务局、济宁市地方税务局、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济宁市物价局、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济宁市总工会关于转发鲁劳社[2003]4号文件的通知 济劳社[2003]8号…………………………………………(27) 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济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的通知 济劳社[2003]9号…………………………………………(44) 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济财社〔2003〕10号……………………………………(70) 济宁市国家税务局、济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鲁国税发[2003]51号文件 认真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通知 济国税发〔2003〕69号…………………………………(79) 济宁市地方税务局、济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鲁地税发〔2003〕15号文件的通知 济地税发〔2003〕27号…………………………………(82) 济宁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济地税发〔2003〕46号…………………………………(96) 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经贸委、济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国家经贸委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理〉的通知》的通知 济宁银发[2003]92号……………………………………(102) 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济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济宁银发〔2003〕128号………………………………(111) 济宁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济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山东省济宁市国家税务局、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济宁市总工会转发省经贸委等九部门《转发国家经贸委等八部门〈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济经贸企字[2003]100号………………………………(116) 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税发〔2003〕103号…………………………………(120)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3〕192号……………………………………(125)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3〕84号…………………………………(127) 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税发〔2003〕103号……………………………………(132)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政〔2003〕192号……………………………………(137) 济宁市地方税务局、济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部门配合共同搞好地方税源控管工作的通知 济地税发〔2003〕108号………………………………(139) 转发省劳动就业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的函》的函 济劳社就函〔2003〕12号………………………………(141)
后 记
全国、全省、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之后,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配套政策措施。这些政策和措施力度大,涉及面广,操作性强,初步构成了我国积极就业政策的框架体系。为指导我市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了解掌握就业再就业政策,切实把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措施落实到实处,市劳动就业办公室组织编写了《最新就业政策汇编》。此书收集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出台的文件,供大家精读细研,全面理解,以促进我市就业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在此,对参加本书策划、编辑和审定的各位工作人员深表感谢!由于编写时间仓促,编者水平有限,故书中疏漏和错误在所难免,敬请广大读者谅解。
编 者 200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