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会议上的讲话

贾万志

  这次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形势,部署工作,明确任务,以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努力开创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必须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长期性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去年9月召开了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对再就业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今年8月中央再次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确定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就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方针政策。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我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基本要求和政策措施。我们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国、全省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在制定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扶持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加大资金投入,帮助困难群体再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明显改善,市场化就业机制初步建立,通过劳动力市场就业的人数已占到新增就业总人数的四分之三;“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得到较好落实,再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果;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下岗职工按时足额领到了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市参加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40.9万人、38.8万人和42万人,大多数城镇居民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再就业工作相当艰巨。集中表现为“五个突出”:一是劳动力总量供求矛盾突出。我市城镇每年需要就业的劳动力资源总量约10万人,而新增就业岗位不足7万个。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仍处于新增劳动力的高峰期,改革调整的集中期,加入世贸组织后的过渡期,农村劳动力转向城市的聚集期,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局面难以明显改变。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方面,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另一方面,新兴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的高素质人员又供不应求,劳动力素质与岗位要求差距较大。加上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择业观念陈旧,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意识不强,加剧了“有岗无人、有人无岗”的矛盾。三是困难群体再就业矛盾突出。目前,存在下岗失业人员文化偏低、技能单一、年龄偏大的问题,难以适应用人单位的需求。全市45岁以上、文化程度初中以下的下岗失业人员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这部分人家庭负担重,择业难度大,需要给予特殊的扶持和安排。四是非典对就业再就业的滞后影响突出。非典疫情对服务业和农村劳务输出带来严重影响,全市有12万多民工返乡,80万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在做好城镇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同时,统筹考虑和合理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就业课题。五是社会保障能力不强、水平不高、机制不活的问题仍比较突出。部分城市困难居民还没有进入低保范围,一些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仍缺乏基本医疗保障,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尚未全面展开。
  面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既要对当前形势的严峻性有充分的估计,更要看到做好工作的有利条件。一是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这是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根本保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大幅度提高,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创造了较为有利的环境。今年的非典疫情没有伤及我市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更没有改变经济较快增长的态势。上半年全市GDP增长15.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今后几个月将继续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对扩大就业形成有力的拉动。二是经济结构调整全面推进,工业化、城市化步伐加快,为增加就业拓展了新的空间。我市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也将带来更多的就业岗位;特别是开放型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将形成潜力更大、形式多样的就业增长点。三是国有企业改制逐步规范,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工业企业人员分流的压力趋于缓和。四是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效应将进一步释放。随着中央和省、市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步到位,各地普遍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加快政策落实步伐,将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产生积极影响。
  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做不好,群众的生产生活得不到基本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和其他各方面的改革就难以深化,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就难以推进,各项发展规划和措施就难以落实,社会稳定也难以巩固。各级党委、政府务必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高度;从改善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坚定不移地把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推向前进。
  二、牢固确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并举的发展观,拓宽就业领域,创造就业岗位
解决好就业再就业问题是当前的紧迫任务,也是长期的艰巨任务。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打好攻坚战;又要积极研究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就业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打好持久战。今年要确保实现新增就业7万人,力争8万人。
  (一)在坚持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的同时,必须突出就业再就业工作,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的良性互动。就业再就业,关键是要有岗位。创造就业岗位,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经济。据测算,全市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以创造8000个就业岗位。我们必须把加快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空间,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作为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确立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并举的发展观。要正确处理扩大就业同经济发展、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关系,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通过发展经济促进就业再就业,通过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发展,逐步走出一条充分促进就业和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路子。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发展的观念,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更加注重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加注重全面把握宏观调控的各项目标,更加注重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社会保障水平。
  (二)在大力提高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同时,必须更多地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和企业,促使经济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不同的产业结构对就业的贡献率很不相同。要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的同时,加快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的同时,积极发展中小企业,充分发挥各种产业和企业在吸纳劳动力方面的重要作用。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在中小企业、第三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非公有制企业以及劳务输出等领域。要突出重点,努力达到以较少投资吸纳较多劳动力的积极效果。服务业的就业增长弹性大,劳动密集、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并存,在吸纳劳动力方面有独特优势,是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要以扩大总量、提升水平为目标,加快服务业发展,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发挥我市劳动力资源优势,努力开拓国际劳务市场,鼓励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企业向境外投资,带动劳动力输出。
  (三)在发展和完善市场就业机制的同时,必须加快建立面向困难群体的常规性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的有机结合。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以劳动者自主就业为主导的新格局。当前,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就业机制尚未完全形成,阻碍劳动力合理配置和流动的体制因素仍较突出,社会保障制度也不尽完善。要深化改革,尽快破除阻碍劳动力流动的体制障碍,打破劳动者在就业方面的各种壁垒,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实现劳动力跨单位、跨行业、跨地区的自由流动。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实行特殊的政策扶持,着力点是改善创业环境和增加就业岗位。要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再就业援助机制。无论是当前还是今后,绝大多数劳动者都要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
  (四)在做好城镇就业工作的同时,必须注意引导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促进城乡之间劳动力的统筹就业。当前,就业工作的主战场在城镇,重点是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从长远来看,做好就业工作,必须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努力解决农村劳动力过剩和就业不充分问题。一方面,要发展农村经济,调整农业结构,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县域经济,为农村劳动力开辟更多的生产门路和就业门路。另一方面,对农民进城务工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和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外出劳务包括海外国外劳务发展空间较大,要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今年劳务输出要力争达到40万人,明年新增20万人。
  三、加强政策扶持和服务,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中央和省关于就业和再就业的大政方针十分明确,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各级各部门要从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大局出发,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要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当前就业工作的突出任务。中央为此放宽了有关政策措施的实施范围,省里也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特别是要全面落实鼓励国有企业挖掘内部潜力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严格执行有关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岗位补贴等项政策。加快《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进度,逐年增加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投入,尽快建立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制定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的具体办法,加大促进再就业政策落实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决不允许从地方和部门利益出发,拒不执行有关政策;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漠视下岗失业人员的利益。
  要建立完善就业帮扶机制。要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通过市场自主就业、自主创业。但对缺乏市场就业竞争力的下岗失业人员,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促进作用,加大扶持力度,真心实意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要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特别要重点扶持“4050”人员和一户两代、夫妻双方、扶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等再就业困难人员,发现一个帮扶一个,为其提供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对年龄偏大、技能单一、身体较弱的再就业困难人员,要通过岗位援助、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三项措施并举,在保洁、保绿、保养、保安等公益性岗位、社区服务岗位进行安置。确保有就业愿望的困难群体在不挑不拣的情况下,48小时内实现再就业,确保夫妻双方下岗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要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就业管理体制,加快推进社区服务产业化,采取建立困难家庭普查登记制度、政府补贴就业岗位、提供免费培训、结对帮扶、接续社会保险等措施,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需求,切实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再就业援助。
  要强化再就业技能培训。这是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实现再就业的必要条件,也是有效解决结构性失业矛盾的重要途径。要加快发展职业技术培训,整合利用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企业职工培训基地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各类教育资源,大力开展面向新生劳动力的职业教育,面向企业在职职工的技能培训,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转岗培训,形成多种教育资源共同参与的“大培训”格局。要创新培训模式和工作机制,围绕劳动力市场的用人需求和结构变化开设专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能培训,并主动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增强再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突出实用技能训练,满足下岗失业人员的需要。要大力开展创业培训,采取政府推动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办法,对有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创办小企业基础知识和必备能力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小企业创办者和自谋职业者,并带动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要统筹做好全社会就业工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切实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特别是要进行就业观念教育和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积极引导他们到基层、到农村、到社区、到中小企业就业。要鼓励用人单位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就业和自主创业,拓宽就业渠道,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逐步取消对进城务工农民的限制性政策规定,同时下大气力抓好外出劳务,做好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管理和服务,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要大力宣传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政策规定,宣传自强自立、自谋职业的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全社会打破只有正规就业或端“铁饭碗”才算就业的传统观念,努力形成社会各方面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安全网
  搞好社会保障和扩大就业,是相辅相成的两个重要方面。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安全网,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要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完善体系,增强活力,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能力。
  要把巩固“两个确保”和搞好“三条保障线”衔接,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生命线”、“高压线”、“稳定线”,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目前,我市未出中心的下岗职工还有1.47万人,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稳妥地做好下岗职工出中心向失业保险并轨的工作,善始善终解决好这些职工的基本生活问题。要依法加大扩面征缴和清欠力度,确保完成今年企业养老保险净增参保人员3.8万人、基金增收1亿元的目标任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把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的各类职工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使更多的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要改进财政投入方式,尽快形成稳定的财政拨款增长机制,完善市级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制度。要切实搞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把城镇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级要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事求是地确定低保范围,合理确定城市低保标准,千方百计落实低保资金,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要加快建设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要逐步健全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其他各项社会保险,落实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政策,在坚持保障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对应的基础上,适当从低确定困难企业职工缴费标准,把有一定能力的企业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对无能力参加医疗保险的困难群体,要采取“多部门参与、多渠道筹资、多途径保障”的办法,尽快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要建立失业保障预警制度,通过狠抓扩面征缴工作,增强失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使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都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促进事业单位改革与企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政策措施,巩固和扩大参保范围。积极搞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实行街道、社区属地化管理,逐步与原企业分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保今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85%以上,明年基本完成。要综合运用经济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妥善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建立健全企业用工、分配、最低工资、工资支付制度,规范劳动合同,坚决遏止新的拖欠。对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企业,不论国有、集体、民营还是外资企业,凡拖欠工资的都要限期补发,对顶着不办的依法严肃追究。在改组、改制和改革中资产变现的企业,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资金和解决工资拖欠的资金,要优先安排。
  五、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形成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合力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社会性都很强,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大责任,把这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来考虑,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来安排,作为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重点任务来落实,做到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措施保证到位。继续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领导同志要加强指导,亲自协调,及时解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义务,深入困难企业和职工家庭,切实为下岗失业人员排忧解难。要建立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责任制和目标考核体系,确保把净增就业岗位、解决困难群体就业、落实就业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劳动保障、计划、经贸、财政、民政、税务、工商、城建、民营、银行、新闻宣传等部门,与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关系最为密切,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劳动保障部门作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统筹规划、政策研究、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项职责,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计划、财政等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要搞好有关政策的协调,为促进政策落实创造良好条件。要继续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作用,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市里建立就业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真正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从实际出发,注重研究新情况,提出新对策,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积极探索扩大就业再就业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新路子,努力开创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