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再就业优惠证》年检工作开始
为进一步加强《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和管理,摸清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去向及享受优惠政策情况,做好对持证人员的动态管理服务,按照鲁劳社[2006]9号文件要求,定于2008年2月20日至2008年3月20日,对2007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进行年检、复核。
截止到07年底,我市共为5206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了《再就业优惠证》,因此08年年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优惠证年检率达到100%,我市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保证年检工作稳步有序地进行。一是考虑到持证人员分散,尤其是相当一部分人员已外出打工的实际情况,通过报纸、电视台、广播等新闻媒体、张贴年检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年检的内容、程序、时间等有关事项,做到应检必检,避免少检漏检。第二、采取措施,提高效率,尽量避免人为的年检高峰。局派两名业务精通的工作人员,在职业介绍大厅设立专门的窗口,提高效率,尽量不让群众多等待、走远路。第三、严格把关。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对优惠证资格进行认定的同时,对受检对象分类管理。二是做好年检工作记录,在具体的工作中工作人员认真做好电话通知记录,不符合发证条件的收证记录,享受优惠政策时间记录,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依据。三是对不符合年检条件的坚决不予年检,一旦发现不合格优惠证立即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