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劳社就〔20085

 

各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2008年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和部培训就业司《2008年培训就业工作安排》,省里研究制定了《2008年全省就业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对就业工作做出相应安排,并抓好实施落实。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2008年全省就业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就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紧紧抓住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构建就业工作长效机制“一条主线”,制定实施技能提升计划和就业服务质量与效率提升计划“两项计划”,突出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城乡统筹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三个重点”,积极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就业资金绩效考核体系、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四大体系”,继续搞好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充分就业和谐社区创建“五项主题活动”。目标任务是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0万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困难群体再就业8万人;组织再就业培训20万人,创业培训4万人以上,农民工培训2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工作要求是创新,求实,严谨,高效。

 

一、全面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

 

1、坚持目标责任考核。继续采取重点检查和各市自查相结合的办法,组织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市就业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省委、省政府和各市人民政府。在全面完成2006-2008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组织进行下一轮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2、修订地方性法规。依据《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部28号令),对《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和《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进行重新修订。

 

3、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加大《就业促进法》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省就业管理服务系统学法用法执法水平。

 

二、继续抓好积极就业政策落实

 

4、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在继续落实好现有各项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确保符合政策人员能按规定及时办理优惠证、享受到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调整完善政策措施,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实现就业政策向惠普化、长效化延伸,做好积极就业政策的过渡延续工作。

 

5、继续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按照国务院和劳动保障部有关要求,继续全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政策措施。

 

6、完善就业资金绩效考核机制。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实施《就业资金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完善自上而下的就业资金使用管理运行机制,实现资金使用与就业目标任务的协调推进。

 

7、深入推进城乡“双零”家庭就业援助工作。一方面,督促各地通过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零就业家庭成员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措施,巩固存量消零援助成果,探索建立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长效机制,真正做到出现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户、稳定一户。另一方面,进一步探索完善农村“零转移”家庭就业援助的措施办法,开展农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培训,充分发挥作用,确保年内实现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存量消零”。

 

8、全面总结评估新一轮就业政策。对我省新一轮就业政策实施三年来的效果进行总结评估,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在就业政策落实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大力推进就业与创业能力提升工作

 

9、制定出台关于实施就业与创业能力提升工程的文件。提请省政府下发“关于实施就业与创业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

 

10、积极开展创业促就业工作。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在做好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实现范围向大学生、农村劳动者、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全面延伸。搭建创业政策平台,与省地税局、工商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等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优化创业环境,服务创业者方面的优惠政策。开展创业助推“1+1活动,即为参加创业培训后的创业者提供一个创业项目,提供一次小额担保贷款。强化创业服务在省、市、县组建创业指导专家资源库,在省、市两级组建创业项目资源库,在省、市、县三级建立创业指导中心,为创业者提供更好的创业服务。组织举办“2008山东省创业博览会”暨创业带动就业高层论坛,展示我省创业培训成果,提供创业项目,研讨创业机制。

 

四、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就业试点

 

11、加强试点地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试点地区力争2008年底前把信息网络延伸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立企业用工信息库。同时,指导试点地区逐步把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者纳入到积极就业政策体系中,使政策实现最大限度的普惠共享,重点抓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延伸工作。

 

12、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组织学习先进省、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动我省试点工作。召开全省统筹城乡就业试点阶段评估总结会议,总结成绩,交流经验,认真做好城乡统筹就业试点的阶段总结评估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逐步把试点工作扩大到所有具备条件的城市,并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将建立农村劳动者资源库、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等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五、统筹做好有关群体就业工作

 

13、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总结劳务品牌发展经验,出台促进劳务品牌发展的政策文件,鼓励各县(市、区)集中资源优先发展一个或几个劳务工种,形成规模效益。研究制定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开展返乡创业试点工作和农民返乡创业表彰活动,推动农村劳动力由“务工潮”向“创业潮”转变。

 

14、着力做好农民工工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在解决关系农民工切身利益和在建立、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上有新进展。特别是在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建立农民工统计调查监测系统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15、积极参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以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加强职业指导、创业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和就业见习服务。

 

16、协调做好城镇其他群体的就业工作。加强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抓好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强化工作措施,协助做好失地农民就业工作;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残疾人、两劳释放人员、随军家属和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工作。

 

六、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17、制定实施全省就业服务管理信息应用规划。争取用2年的时间,构建就业管理、一点登录全省查询、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就业服务管理业务全过程的信息化动态管理。

 

18、大力开展“2008公共就业服务品牌创建年”活动。组织开展全省示范人力资源市场达标评比、星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培训选拔、继续开展首席职业指导师培训选拔和就业服务万人评活动,提高各级就业服务的水平。

 

19、积极开展就业主题活动。继续在全省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充分就业和谐社区”创建公共就业服务主题活动,推动就业服务的精细化。

 

20、完善就业指标统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完善失业登记制度,加快建立就业登记和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制定统一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改进失业登记统计办法,加强失业人员和就业人员统计信息管理。做好全省重点城市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季度分析发布工作和全省转移农业劳动力统计,使就业的统计数据更具客观性、真实性和科学性。

 

七、进一步强化涉外就业管理服务

 

21、加强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来鲁就业管理服务。适应我省涉外就业工作发展的需要,探索建立外国人来鲁就业监测管理信息网络,加强外国人来鲁就业管理服务。

 

22、强化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被举报等突发事件,维护境外就业中介市场秩序,保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八、大力加强基础工作

 

23、巩固发展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和劳服企业。以落实扶持政策为抓手,进一步巩固发展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劳服企业,继续指导劳服企业等企业实体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

 

2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就业工作有关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5、进一步加大就业宣传力度。积极与各级新闻单位协调,加大重点工作、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6、强化山东就业网站日常运行维护。继续不断加强山东就业网站建设,进一步搞好山东就业网站日常运行维护,使其在就业服务、信息宣传、网上办公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27、切实搞好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制度建设,管好用好各项经费。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

 

28、不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通过组织研讨培训班、举办专家专题讲座、选派人员出国学习考察等形式,搞好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全省就业系统干部职工文化生活。


本新闻发表于:2008-3-19 10: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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