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各类人员在办理求职登记手续时,根据自己的身份持以下证件填写《求职登记表》。济宁城区的失业人 员持失业证和身份证;下岗职工持下岗证和身份证;大中专、技校、职高 ( 专毕业生持学历证明书和
身份证;离退休人员持离退休证、身份证;外来劳动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外来人员就业登记卡;在校学生
持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证明。 二、求职人员可通过电子显示屏幕、信息板等查询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合的专业工种 , 然后持求职登记表、
身份证及“双证 ”(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到职业介绍服务台咨询用人单位的详细情况。与本人条件 相符,工作人员开具推荐信后,持推荐信到用人单位参加面试。如面试不成功,由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后反馈。一年内可持续免费推荐工作。求职者也可在办理求职登记后,持身份证及,"双证"直接参加职
业介绍机构组织的求职用工洽谈会现场招聘。 三、为特殊群体办理求职登记铺设了绿色通道。下岗职工持再就业优惠证或下岗失业证、身份证;特困职工
持特困证、身份证;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或需特别照顾的人员持相关证明都可以通过“绿色通道”
免费办理求职登记 , 免费职业指导,提供空岗信息,并优先推荐就业,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四、求职人员应注意选择劳动部门开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求职,以免上当受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任何
单位招用人员不得向求职者收取报名费、培训费,不得以录用条件收取集资、押金等。求职者如遇上述
情况,不要盲目交纳。应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咨询、投诉、举报。被单位录用后,要及时督促用人单位
办理录用登记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